美国俄勒冈卫生局提议了一些规则,要求某些儿童产品的制造商移除或替代先前根据《无毒儿童法案》和其相关规则(OAR 333-016 )申报的产品中的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HPCCCH)。
根据提案,该规则将针对以下儿童产品:
- a)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产品
- b)可放入口中的产品
- c)儿童化妆品
如果制造商先前申报过属于上述类别产品中包含HPCCCH,则他需要:
- a)从儿童产品中移除HPCCCH;或者
- b)用危害较小的替代品替代HPCCCH;或者
- c)申请豁免移除或替代要求。
如果制造商选择从产品中移除HPCCCH,用另一种化学品替代,或者不再生产这种产品,则应提交通告告知卫生局。
如果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则制造商可以豁免满足HPCCCH移除或替代要求,但应向卫生局提交豁免请求:
- a)儿童产品中的HPCCCH的含量等于或低于联邦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于2015年7月27日生效的允许水平。
- b)儿童产品符合联邦消费品安全标准,该标准确定了允许的HPCCCH含量。
- c)华盛顿州已批准在相同儿童产品型号中豁免移除或替代HPCCCH。
- d)产品已经由认可实验室根据适用的EN 71标准进行了测试,并且HPCCCH的测试结果低于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除了逐步淘汰儿童产品中的高度关注化学物质外,卫生局还提议制造商在每两年一次的申报中提供产品的预期使用年龄:0-3岁、3-12岁或0-12岁。
注:
“儿童产品”是指以下任何为12岁以下儿童制造,销售或使用的产品或其部件:
- 制造商设计或意图帮助儿童吸吮或出牙、睡眠、松驰、喂哺的产品
- 儿童服装和鞋类产品
- 汽车座椅
- 儿童化妆品
- 儿童珠宝
- 儿童玩具
但儿童产品不包括:
- 有防滑钉或长钉的运动鞋
- 电池
- ****,弹丸枪和****
- 自行车和三轮车
- 化学玩具套装
- 消费电子产品
- 用于休闲娱乐的互动软件及其存储媒体
- 火箭模型
- 小刀和多功能工具
- 溜冰鞋
- 滑板车
- 带有金属端部的飞镖套装
- 投石器和弹弓
- 雪上运动器材
- 运动器材及配件
- 可以连接到视频屏幕并以超过24伏的标称电压运行的视频玩具
- 食品饮料及食品饮料包装